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深圳女子黄某在回深路上结识了一名男子,因对方无业且无居住地出于好心收留,不想引狼入室。该男子与同住的表妹发生争执后,实施强奸行为并将其杀害。最终,该男子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 月的一天,正常下班回家做饭的黄某回到租住的小出租屋,发现房间里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后,她忽然看到床底流出的血水,惊恐地叫来了房东,房东到场后拨通了 110。民警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该房间床底的隔层下藏匿了一具女性尸体,经黄某确认,该名女性就是不久前来深投靠自己的表妹李某,平时沉迷游戏,甚少出门。
原来案件还得从一个多月前说起。黄某在回深的路上结识了一名男子余某,因为感觉对方人还不错,在深圳暂时没有居住的地方,便好心让余某借住在自己的出租屋里。7 月末,黄某的表妹李某来到深圳,也与黄某居住在一起。
就在两天前的早上,余某与黄某同时出门,在黄某坐地铁上班后,余某折返回来,叫醒了正在房间里睡觉的李某,准备吓唬吓唬她。
原来,李某对余某一直借住表姐家里的事情有所不满,多次私下里言语侮辱余某,余某虽未在黄某面前表现对李某的不满,但一直想对李某实施报复。余某进屋后与李某发生争执,用胶带缠住李某的手脚,李某在反抗中对余某不停地叫骂。余某为达到威胁、报复的目的,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期间因担心李某大声呼救,用手捂住李某的口鼻,以致李某窒息死亡。
为避免李某的尸体被发现,余某将其藏匿于床底隔层,同时用李某手机以外出游玩为由给黄某发信息,随后将李某的手机、现金等财物卷走逃离。
作案后的第 6 天,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检察机关对余某提起公诉。前不久,法院以余某犯强奸罪、盗窃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