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台空调,并按卖家要求先转了200元定金,再通过平台支付剩余货款。我和卖家说好,由安装师傅送货上门,待确认空调功能正常后确认收货。结果卖家多次变更送货时间,空调安装好已是凌晨1点。我提出白天试用后再确认收货,但卖家执意要求当面确认。协商未果,卖家指示安装师傅拆走空调并同意了我的退款申请,但拒绝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拿回定金吗? 双方约定,待空调功能确认正常后再确认收货,但卖家送货上门安装后,双方就确认收货时间产生分歧,买家申请退款后卖家同意,买卖合同已解除。一方面,买家确认收货后货款将立即支付给卖家,另一方面,空调安装完毕后已是凌晨,要求买家当场确认收货确有不合理之处。故合同解除责任不归于买家,解除合同后买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即由卖家退款并返还定金。 02 我在网购平台购买了六张显卡,在商品描述页面中标明“全新未拆封”。快递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就放在快递驿站了,因为价值较高,我在拆箱时全程录像,结果发现其中一张显卡外包装有明显拆封痕迹。卖家提供的发货录像中,也能看到该显卡外包装封条已被拆封。但卖家认为快递应当由本人开箱验货并签收,对签收后出现的任何问题不予负责。我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吗? 鉴于快递未经本人同意即存放至快递驿站,买家事实上不能由本人自行签收。买家在收到商品后对拆封过程全程录像,是在非本人签收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履行验货义务。在此情况下,其中一件显卡的外包装已被拆封,与“全新未拆封”的商品描述不符,致使买家购买未拆封显卡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家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货退款。 03 我在网上购买了几盒奶粉,下单后卖家称货物卡在海关,于是我补差价更换现货。2021年6月收到货后,我发现奶粉标签上注明生产日期竟然为2021年10月。对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消费者收货时间为2021年6月,但奶粉生产日期却标注为2021年10月。在商家不能举证证明确实是因疏忽错标日期的情况下,应认定其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因为生产日期关系到保质期等食品安全问题,因此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同时,商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应当认定为其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转自:杭州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