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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好评返现金”?专家:该行为或触犯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21/11/24 8:40:51  浏览次数:

最近,大家都陆续收到了“双十一”包裹。不知道大家拆快递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商家随包裹发出的“好评返现”小卡片,给商品拍照片写好评之后截图,加客服的微信,发给他截图,就能返1到5元不等的现金红包。


但是,无论从监管部门、平台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好评返现”这种行为都是不受欢迎的。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那么,“好评返现”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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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刚过,北京消费者陈曦(化名)的快递中,夹带了好几张“好评返现”“好评赠礼”的卡片。陈曦说:“比如‘双十一’,网购的很多包裹里都会附加一张让扫码的小纸条,可能会有活动。”

“好评返现”小卡片,不仅在网购包裹中存在,许多外卖店也会随餐附赠。返现要求和方法几乎都一样:扫码加微信,将自己对商品的好评截图通过微信发给客服,就可以获得红包。

有消费者告诉记者:“加他的微信,应该是客服,按照纸条上面说的要拍三张照片,然后发一条15字好评,并且追评也得弄一个好评,因为商家防止你可能反悔时发追评,最后截个图,发给那个人的微信号,他立刻就会把红包发给你,是以红包的形式返的。”


不过,这种看似让利消费者的行为,却并不被监管部门认可。11月初,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一项网购调查活动,该活动模拟消费者实际消费的方式,根据销量情况,在多个网络销售平台,购买了200款床上用纺织物品和400款服装鞋帽及饰品,在这600款样品中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广东省消委会认为,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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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感同身受,她说,点外卖、网购踩了几次雷之后,她已经不再参加商家的“好评返现”了。“我觉得为了2元不至于干这样的事情,现在都不是很相信那种发很长评价的了,因为我觉得都是刷的,会看那种短评,比如说好或者直接默认就打5颗星的,我觉得那种是真实的。”


无论是监管部门的提示还是消费者的体会,“好评返现”都不仅是一种简单的营销手段,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刷单行为。

一个所谓的网络平台店铺运营商家告诉记者:“我们这边主要做代发礼品件,有条件的话可以加个小卡片,好评卡是放在真实订单里用的,做好评挺好用的。”


浙江一家专门排版、印刷、定制“好评返现卡”的商家,近三十天内的销量超过75万。

记者:你们业务做得多吗?

商家:很多。

记者:一般一次订多少张?

商家:1万、2万、5万都有,看你们的需求量。


为何商家愿意“好评返现”?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常见的刷单、提升排名方式,有发空包裹、代写好物点评团等。发一个空包裹的价格在1元到1.5元;一条好物点评价格为120至160元,它的转化率被认为相当于100条普通好评,折合下来,每条也在1元多。对于商家来说,直接花2元让真实消费者拍图片写好评,不仅花费差不多,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规避平台对刷单、刷好评的监管。但是,在专家看来,这样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规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这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必须是全面真实准确的,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尤其是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这种虚构交易或者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来诱导消费者与他交易。”


也就是说,“好评返现”的结果是干扰用户评价的真实性、误导消费者,更可能对同类经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陈音江说:“第一,从长远来说,这种行为不仅要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将来也会被消费者淘汰。关键还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第二,有关平台在制定交易规则的时候,就要禁止用户通过这种‘好评返现’的方式来编造一些用户好评;第三,监管部门要对这种行为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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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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